政府為了搶救生育率,頻頻祭出育兒相關政策,勞工如果有三歲以下的孩子需要照顧,
可向僱主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且僱主不得拒絕,
勞工同時也可向勞保局申請六個月的育嬰津貼,可同時請育嬰留職停薪假,
並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在寶寶出生後,
父母雙方都可申請假期以利照顧孩子。
留停期間,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2021年7月起,除了原本6成薪的津貼,也由政府加碼補助2成,等於可領8成薪資。
本集讓你掌握請假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資格、辦理流程哪種申請方式最快入帳與常見迷思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申請資格?
同時具備這些條件即可請領申請
1 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2 子女滿3歲前。
3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先向僱主申請育嬰留停(育嬰假)後,才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育嬰留停期間有受訓、另外兼差、
領取其他工作收入或是回到公司工作一天或數天,
是不可以繼續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留職停薪。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以領多少?領多久?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依法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以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計算,
並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給付,最長可領6個月。
2021年7月1日起,除原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外,
會再發給20%的「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
合計後可獲得平均月投保薪資80%津貼,也就是八成薪水。
「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發給,只要有申請停薪津貼,
即可同時享有薪資補助,不須再另外申請。
如果資格皆符合規定,津貼會在15個工作天後匯入申請人提供的帳戶。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怎麼申請?
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有下列3種申請方式,擇一辦理即可
✅個人線上申辦
備妥投保單位開立之「育嬰留職停薪證明」電子檔,
利用自然人憑證或虛擬勞保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之
「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選擇「生育」/「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辦」。
✅委託投保單位線上申辦
備妥同意由投保單位代為申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同意書」交給投保單位,
由單位授權指派經辦人登入
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之「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代為線上申請。
✅書面申請
填寫「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
並檢附相關應備書件寄送勞保局辦理。
貼心提醒:選擇「個人線上申辦」或「委託投保單位線上申辦」,
不受勞保局上、下班時間的限制,
還可以省去書面投遞及送件的時間,提早3~5個工作天入帳喔!
這個月已經提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申請,什麼時候會領到補助?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以1個月為1期,在每月期初進行審查,
經審查符合請領資格者,會在15個工作天內匯款;
此外,即使提早復職不足1個月,還是可以領滿1個月的津貼唷~
給付期間計算方式
(1)自育嬰留職停薪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按月於期初發給。
但被保險人提前復職者,計至復職之前1日止;
中途離職者,計至離職當日止。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2)所謂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係針對最後一期之津貼,非以曆月為單位切割。
2個案例如下。
案例一:育嬰留職停薪起日為每月1日者
A君自1月1日至4月10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如經審核符合請領條件,其領取津貼如下。
第1期:1月1日至1月31日。
第2期:2月1日至2月28日(如當年度為閏年則為29日) 。
第3期:3月1日至3月31日。
第4期:4月1日至4月10日,因未滿1個月,仍會以1個月計算發給,
故第4期津貼實際係領取至4月30日止,合計共領取4個月。
案例二:育嬰留職停薪起日非屬每月1日者
B君自7月29日至10月19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如經審核符合請領條件,其領取津貼如下。
第1期:7月29日至8月28日。
第2期:8月29日至9月28日。
第3期:9月29日至10月19日,因未滿1個月,仍會以1個月計算發給,
故第3期津貼實際係領取至10月28日止,合計共領取3個月。
如果同時有2名以上未滿3歲的孩子,可同時請領兩名孩子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嗎?
行政院在2022年初通過,111年1月18日後請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父母可同時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舉例來說,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爸媽,以往只能「單人申請」1個孩子的津貼,最長發給6個月,
新制上路後,爸媽可以「雙人申請」,等於1個孩子可同時擁有爸媽共12個月的津貼。
勞動部表示,家有2個孩子或以上的家庭,過去爸媽要分開請領,每次以請領1名子女為限,
可能先讓爸爸請、再換媽媽請,「但小孩已經長大了,錯失補助時機」,
現在可雙人同時申請育嬰假並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雖然最長合計1個孩子還是領12個月
爸媽雙人可同時領,可讓補助更即時。
在第一胎的育嬰留停期間生了二寶,也能申請二寶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嗎?
由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屬於就業保險的一部分,所以爸爸媽媽如果在第一胎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時,
有辦理續保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若在第一胎育嬰留停期間生下第二胎,
並向僱主辦妥第二胎育嬰留停、也符合請領資格,可以繼續請領第二胎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 :爸爸媽媽可以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嗎?
📣:可以喔!
掌握住申請重點👉錯開時間
📍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夫妻可以同時請領「不同子女」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僅撫育「1名」未滿3歲子女:就需要在「不同時期」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父母領取津貼期間不能重疊喔!
自111年1月18日起,只要爸爸、媽媽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就保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子女滿3歲前。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就可以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可以在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兼差貼補家用嗎?
不行唷!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提供被保險人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因無工作收入而給予部分所得損失補助;
因此,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如另有工作收入,就不能繼續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了。
📣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如擔任單位負責人(包括董事、監察人、合夥人、經理人等),
依規定也是不能請領津貼喔。
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公司要付薪水嗎?
不必喔!已申請留職停薪,公司就不用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薪資。
員工可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相當於8成投保薪資的金額,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勞保、健保、災保怎麼辦?
員工請育嬰留職停薪,原由僱主負擔的保險費,不須繳納,由政府補助
員工應自行負擔的保險費,可申請遞延3年繳納。
小提醒:員工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延長、復職都需申報,
公司向勞工部保險局提出書面或網路申請隔月後,
勞工部保險局帳單明細該員工之公司負擔額為0元。
員工應負擔之保險費,將依申請書所填地址另寄給員工繳納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以繼續保勞保累計保險年資嗎?
為了給予新手爸媽更多鼓勵支持,法律保障勞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可以申請育嬰津貼!
也可繼續參加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及就業保險保障勞工育嬰期間的保險權益
並持續累積保險年資
只要在填寫「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時,
勾選「同意繼續投保」欄位就可以囉!
🔎原本僱主負擔的70%勞、就保保險費改由政府負擔,
被保險人需負擔的20%保險費,還可以依意願選擇延後3年再繳納。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是否列入工作年資?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員工並未提供勞務,故該期間不列入工作年資計算。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員工特休怎麼核算?
1.按照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規定,休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計入年資
2.育嬰留職停薪前沒休完的特休,可在復職後繼續使用
3.育嬰留職停薪復職該年依照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當年的年資計算特休天數
舉例來說:
C君已在公司工作2年5個月,按勞基法規定有10天特休,
在請了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後復職,有效工作年資仍為2年5個月,
C君復職後還需要工作7個月才有3年工作年資,特休增加為14天。
但在復職後,仍有該年度的10天特休可以使用。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半個月未在職,可否扣除全勤獎金?
不可以,依性平法§21規定,「僱主不得因育嬰留職停薪視為缺勤
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員工育嬰留職停薪前如果都沒有遲到並準時出勤,
僱主還是要依照比例發給全勤獎金。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年終及獎金發放條件?
無論是年終獎金或三節獎金,主要的判斷標準不在於該獎金的「名稱」為何!
而是該獎金「發放要件」。
例如:
公司的開工紅包(春節禮金)規定了發放日期,而核發標準即為該日「在職與否」,
且沒有參考其他工作表現、出勤狀況,只要當天在職都可以領,
就沒有違反性別工作法相關規定。
倘若公司發放節金時,同時參考每個員工的考績、工作年資等做為發放依據,
而留職停薪的員工皆已符合發放條件,便不能因為發放日不在職而拒發該獎金。
因此年終獎金也同理,若員工在留職停薪前即符合年終獎金發放要件,
就算發放時間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僱主仍要依約定或依比例發給年終獎金。
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後,可提早復職或延長嗎?
可以。與公司或僱主進行協商後,經同意即可提早或是延後復職。
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可以資遣員工嗎?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僱主不得任意資遣,除非有以下4點情形發生:
1.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2.僱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3.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
4.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如果僱主因為以上理由,而不能讓你重回工作崗位的話,
應該要在 30 天前通知你,並依照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謀職假、預告工資等給予員工
另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
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
倘雇主違反規定,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
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僱主是否有義務主動與員工聯繫辦理復職?
雖然在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載明,「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僱主應隨時與受僱者聯繫,告知與其職務有關之教育訓練訊息。」
但僅明定職務有關之教育訓練消息,而未包含主動通知復職申請義務。
因此育嬰留職停薪的復職、延長申請,僱主並沒有主動通知義務,
必須請員工多加注意。
育嬰留職停薪碰到惡意資遣該怎麼辦?
如果在申請育嬰假時,碰到僱主沒有合法理由就惡意資遣的話,
就是違反性別平等法規定,
爸媽可以要求公司恢復工作權,或者訴請法院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並請求給付違反資遣期間的薪資。
向公司所在地勞工局或勞工業務主管單位洽詢
如何申請復職?
留職停薪要復職時,要在一個月前與公司聯繫,
基本上必須恢復原本的職位與薪水,
若職務內容有異動,僱主必須先商量過,
並在你可以接受的範圍內變動。
提醒職場爸爸與媽咪生產後有兩大生育權益!
符合資格的媽咪可以申請2個月的勞保生育給付,
記得要在生產5年內申請喔~
各縣市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https://www.bli.gov.tw/0103340.html
如果還是不清楚的話,可以在影片下方留言,我們會盡快為您答覆!
也可致電勞保局(02) 2396-1266 #2866詢問
只要你在填寫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書時勾選☑
「育嬰期滿是否同意接受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後續關懷協助措施」,
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就會主動給予協助唷!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續保申請書
👉 https://www.bli.gov.tw/0015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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